极速飞艇 政协2016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6年
极速飞艇 政协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年极速飞艇 政协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6年极速飞艇 政协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6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6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6年极速飞艇 政协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县政协机关主要职能是:1、负责起草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和有关政协工作的主要文件以及整理各种会议纪要。2、负责委员提案的组织撰写、收集、审查、分类、立案、注册登记,交办、催办、反馈、归档等工作,做好委员意见、建议的反馈工作;草拟提案工作报告和向提案委员会所作的各项工作报告。3、联系民主党派县委、县工商联等有关团体机关,互相沟通、协调处理好共同的有关事务。4、做好县政协与华侨、港澳同胞的联络以及对外交往工作。5、做好县政协重大活动的组织、后勤保障工作和各方面接待工作。6、承办上级政协机关和本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县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极速飞艇 委员会设三个室,即政协办公室,提案文史室、调研综合室。县政协机关有行政编制9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机关财政供养人员41人,其中在职18人,离休2人,退休21人,遗属供养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11.9万元,比上年317.2万元增加94.7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增加委员考察视察经费及人员工资调增。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411.9万元,比上年317.2万元增加94.7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增加委员考察视察经费及人员工资调增。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7万元,比上年20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4万元,比上年29万元增加6.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等。其中:办公费4.32万元,印刷费0元,邮电费6.552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0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114567元,总体情况为: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925573元;其他办公设备188994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106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2016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9522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6.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